新版药品零售质量管理制度(药品零售质量管理操作规程)
发布时间:2024-06-05 浏览次数:74

新版gsp规定药品零售质量管理制度有哪些

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规范》和《实施细则》的标准及要求,切实担负起监督实施GSP的责任,大力推进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的GSP改造,为提高药品经营企业素质,规范市场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而作出努力。

药品GSP的基本内容:管理职责;人员与培训;设施与设备;进货;验收与检验;储存与养护;出库与运输;销售与售后服务;陈列与储存的规范化管理。管理职责:明确企业负责人的职责,制定和实施质量管理方针和计划,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一) 建立包括供货单位、经营品种等相关内容的质量管理基础数据。

文件间的互动与关联 质量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与岗位职责并非孤立存在,它们之间相互补充,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制度规定了行为的框架,规程提供了操作指南,而岗位职责则明确了执行者。每一份文件都在确保药品质量管理的有序进行。

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药品经营和药品使用质量监督管理,规范药品经营和药品使用质量管理活动而制定的法规。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2)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3)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4)具有保证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根据药品批发和零售不同的经营方式,细化了开办药品经营企业的具体条件。

第一条为加强药品使用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湖北省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药品使用单位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和调配等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

药品批发质量管理有哪些要求?药品零售质量管理有哪些要求

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药品附产品合格证;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二)商商间购销合同中应明确: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药品附产品合格证;购入进口药品,供应方应提供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第二节 人员与培训第十条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所经营药品的知识。第十一条 企业负责人中应有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法律分析: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是药品经营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准则。企业应当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药品质量,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建立药品追溯系统,实现药品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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