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药品追溯是一种药品追溯体系,它可以追溯到药品的来源、加工工艺、运输状况以及销售记录等信息,以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质量。通过追溯,可以防止假药的流通,有效保护人民的身体和健康,同时也可以保障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北京药品追溯系统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规定所推广的。
药品追溯制度,是通过药品的电子监管系统,对药品的生产和流通环节进行全程监管,出现问题就可以进行责任追溯的系统。2016年5月,阿里健康正式宣布,决定建设开放的、市场的第三方追溯平台。有了开放的追溯平台后,消费者在天猫、淘宝等平台购买食品药品时就可以方便地查询商品真伪。
食药追溯系统是一种基于信息化技术的管理手段,它通过记录食品和药品在生产、加工、运输、储存、销售等各环节的信息,实现产品质量的追踪和溯源。这一制度的实施,旨在保障公众的饮食用药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月1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办法》明确规定,从事药品网络销售的,应当是具备保证网络销售药品安全能力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药品经营企业。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企业才能开展药品网络销售业务。
2、第一条 为了规范药品网络销售和药品网络交易平台服务活动,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携局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网络销售、提供药品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对药品网络销售进行监督管理。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应当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推动部门协作,鼓励举报违法行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等机构的作用,促进社会共治。
月1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办法》明确规定,从事药品网络销售的,应当是具备保证网络销售药品安全能力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药品经营企业。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企业才能开展药品网络销售业务。
第一条 为了规范药品网络销售和药品网络交易平台服务活动,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网络销售、提供药品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法律分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指导全国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网络交易服务的监督管理。设区的市级和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网络销售活动的监督管理。药品网络销售应当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与此同时还应该建立网络药品销售安全管理制度,实现药品销售全程可追溯、可核查,建立保障药品质量与安全的配送管理制度,销售对象为个人消费者的,还应当建立在线药学服务制度,配备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
第四条 从事药品网络销售、提供药品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应当遵守药品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依法诚信经营,保障药品质量安全。第五条 从事药品网络销售、提供药品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交易全过程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并遵守国家个人信息保护的有关规定。
从事药品网络销售与平台服务,应遵循药品法律,保证交易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可追溯,并保护个人信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与相关部门协作,推进社会共治。药品网络销售需具备相应能力,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应遵循经营规定与药品安全制度,确保交易全程信息准确,严格管理药品质量与安全。
二)有药品网络销售安全管理制度,可实现药品销售全程可追溯、可核查;(三)有保障药品质量与安全的配送管理制度;(四)有投诉举报处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五)有网上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报告制度。销售对象为个人消费者的,还应当建立在线药学服务制度,配备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
1、北京市药监局、商务局、海关及天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共同制定了《北京市跨境电商销售医药产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于2019年12月30日发布,是医药产品跨境电商领域的重要突破。试点产品包括已在境内注册上市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以及财政部等十三部委联合发布的清单内产品,主要为家用日常药品和医疗器械。
2、北京市药监局、商务局、海关及天竺综保区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北京市跨境电商销售医药产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标志着国内跨境电商政策在医药产品方面的突破。
3、北京市药监局联合商务局、海关及天竺综保区管理委员会共同发布了《北京市跨境电商销售医药产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旨在打破国内跨境电商领域在医药产品销售上的限制。试点品种主要包括境内已注册的药品及医疗器械,以及财政部等十三部委联合发布的清单内的产品,如家用日常药品和医疗器械等。
4、年12月30日,北京市药监局宣布与北京市商务局、北京海关及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共同制定了《北京市跨境电商销售医药产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这一方案的出台标志着国内跨境电商政策在医药产品销售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5、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王晨婷)9月16日,记者从“两区”建设一周年成效系列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跨境电商销售医药产品试点工作是“两区”建设中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是我国跨境电商政策在涉及医药产品方面的首次尝试。
6、在“十四五”期间,北京市计划进一步推动跨境电商的创新发展,特别是在进口医药产品试点方面,将加快协调推进相关工作。与此同时,本市还将探索“网购保税+线下自提”以及B2B出口试点等新型商业模式,以促进消费市场的发展。